校準證書
計量技術機構進行校準工作,應出具校準證書,計量校準檢測公司,并應符合相關的技術規范的規定。校準證書應僅與量和功能性檢測的結果有關,校準證書中給出校準值或修正值時,合肥校準檢測,應同時給出它們的測量不確定度。校準證書中,如欲作出符合某規范的說明時,應指明符合或不符合該規范的哪些條款。如符合某規范的聲明中略去了測量結果和相關的不確定度時,機構應記錄并保持這些結果,以備日后查閱。作出符合性聲明時,應考慮測量不確定度。
當被校準的儀器已被調整或修理時,如果可獲得,應報告調整或修理前后的校準結果。當依據的校準規范包含復校時間間隔的建議或與顧客達成協議時,校準證書可給出復校時間間隔,除此之外校準證書不包含復校時間間隔。
儀器校準定義:單獨地或連同輔助設備一起用以進行測量的器具(又稱為計量器具)。
儀器校準是用來測量并能得到被測對象量值的一種技術工具或裝置。它的主要特點為:
1用于校準;
2本身是一種技術工具或裝置。
在我國有關計量法律法規中,測量儀器稱為計量器具,即計量器具是儀器校準的同義語。
分類:測量儀器按其結構特點和計量用途分為測量用的儀器儀表,實物量具,儀器設備校準檢測公司,標準物質及測量系統(或裝置)。
1.實物量具:使用時以固定形態復現或提供給定量的一個或多個已知值的器具。
2.測量用的儀器儀表: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可以有不同的命名方法,儀器校準檢測公司,通常為:以被測量的量的名稱來命名,以涉及到的測量原理來命名,以儀器發明者名字來命名,以制造商或制造商選定的商品名稱來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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