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設備及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目的:對檢測設備進行管理,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以保證產品質量。
范圍:本公司所有計量及檢測設備及器具。
職責:技質部:負責設備的保管使用,登記造冊,計量校準檢測,并制定臺帳和操作規程,以及設備的檢定周期,以使用權檢測設備及器具一直在有效期內。定期做好需自校的設備的自校工作。
供銷部:負責設備及器具的采購及送檢。 管理要求: 1采購 如需采購新有檢測設備及器具,專業校準檢測公司,由使用人根據需要向技質部負責人提出申請,由技質部負責人向供銷部提出,校準檢測機構,由供銷部負責采購。如采購設備價格較高供銷部應向總經理提示,經批準后方可進行采購。
計量檢定證書的有效性
(1)凡是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1高計量標準器具,滁州校準檢測,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且列入國家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使用者都必須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計量檢定,合格方可使用,檢定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2)凡是有關法律或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必須計量檢定合格才能使用,且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內的計量器具,企業可以自行計量檢定合格使用或送經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使用,檢定證書也應在有效期內。
(3)以上計量檢定機構檢定項目必須在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授權的具體項目之內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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