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測量儀器按其結構特點和計量用途分為測量用的儀器儀表,實物量具,計量檢測機構,標準物質及測量系統(或裝置)。
1.實物量具:使用時以固定形態復現或提供給定量的一個或多個已知值的器具。
2.測量用的儀器儀表: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可以有不同的命名方法,通常為:以被測量的量的名稱來命名,以涉及到的測量原理來命名,以儀器發明者名字來命名,宣城計量,以制造商或制造商選定的商品名稱來命名的。測量用的儀器儀表各類很多但判斷是否為測量儀器或儀表的主要判斷是其是否用以進行測量,艱險主要看其用于測量時被測量是否在該器具上被轉換。一般來說測量用的儀器儀表按其計量功能分為顯示式,記錄式,計量儀器校準,累計式,積分式,計量檢定機構,模擬式和數字式等。
3.標準物質:具有一種或多種足夠均勻和很好地確定了的特性,用以校準測量裝置,評價測量方法或給材料賦值的一種材料或物質。它可以是純的或混合的氣體,液體或固體,它是屬于實物量具的范疇。
4.測量系統:組裝起來以進行特定測量的全1套測量儀器和其它設備。為了進行特定的或多種的測量任務
世界上還是以測量設備的檢定和計量校準為主要的量傳和溯源方式。但是它確實有較大的弊病。測量設備準確了,不等于測量數據就準確了。另外,測量設備的送檢影響了設備的使用,并由于運輸等原因,很難證明送檢合格的設備在使用中仍處于合格狀態。因此,世界各國廣泛提倡測試和校準實驗室建立測量數據的比對,提倡不用送檢儀器通過測量數據的量值溯源新方法,即 MAP法,雖然這些方法還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21世紀在量值傳遞和溯源方式上的改革將會得到更大地發展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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