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校準檢定證書、儀器校驗報告管理制度
證書、報告的管理應制定證書、報告的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應包括以下環節:證書、報告格式的設計印刷;證書、報告的編號規則;證書、報告的內容和編寫要求;證書、報告的核驗、審核和批準要求;證書、報告的修改規定;證書、報告的電子傳輸規定;證書、報告的副本保存規定;以及為顧客保密的規定等。對每一環節要明確規定管理要求、管理職責、操作步驟,校準檢測公司,以及所需要的表格。這些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都應認真執行。
測量儀器的檢定是指查明和確認測量儀器是否符全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檢定具有法制懷,校準檢測機構,其對象是法制管理范圍內的測量儀器。檢定的依據是按法定程序審批公布的計量檢定規程。我國規定,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四個方面的工作計量器具,滁州校準檢測,屬國家強制檢定的管理范圍。此外,我國對社會公用計量校準、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各項1高計量標準,也實行強制檢定。
您好,歡迎蒞臨合肥科準,歡迎咨詢...
![]() 觸屏版二維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