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范圍
計量器具是實現全國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保證量值準確可靠的重要的物質基礎,儀器計量校準,因而也是計量立法的重點內容。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包括: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以及屬于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的新產品等三方面的計量器具。
1.依法管理的計量基準的項目名稱由國家另行公布。、
2.依法管理的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共分為12類。其中公布通用計量器具484種,專用計量器具的具體項目名稱由國務1院有關部門計量機構擬定,報國務1院計量行政部門審核后公布。
3。凡符合計量器具定義的計量器具新產品,也屬于依法管理的范圍。
關于校準使用計量檢定規程的說明:
由于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沒有建立反映供需關系的校準體系,因此也缺少推薦性的校準規范,安徽計量校準,供社會使用。在目前條件下只得使用國家過去已經頒布的計量檢定規程中所確定的“校準方法”來指導開展校準服務,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儀器校準單位,一是可以1大程度地減少由于使用方法所帶來的風險;二是不必再花大量的精力去組織編寫“校準規范”。為適應我國校準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計量司正在考慮在今后的幾年中將一部分非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的強制性檢定規程轉為校準規范,以推薦給大家開展校準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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