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范圍
計量器具是實現全國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保證量值準確可靠的重要的物質基礎,因而也是計量立法的重點內容。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包括:計量基準,儀器計量校準檢測,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以及屬于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的新產品等三方面的計量器具。
1.依法管理的計量基準的項目名稱由國家另行公布。、
2.依法管理的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共分為12類。其中公布通用計量器具484種,專用計量器具的具體項目名稱由國務1院有關部門計量機構擬定,報國務1院計量行政部門審核后公布。
3。凡符合計量器具定義的計量器具新產品,計量校準機構,也屬于依法管理的范圍。
儀器檢定
查明和確定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檢定是量值傳遞式溯源的一種方式。檢定范圍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中的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檢定必須依據計量檢定規程。檢定必須給出計量器具合格與否的判定。檢定應按計量檢定規程定的周期執行。
檢定和校準主要針對計量器具的一種操作,合肥計量校準,其中檢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強制的,儀器計量校準,校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中非強制檢定的,但是一般的計量器具都需要固定周期校準一起,一般是半年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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