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準不應與測量系統的調整及常錯誤
⒈校準可以用綜述、校準函數、校準圖、校準曲線或校準表格的形式表示。某些情況下,計量檢測公司,它可以包括對具有測量不確定度的示值的修正,合肥計量,加修正值或乘修正因子。
⒉校準不應與測量系統的調整及常錯誤稱作的“自校準”相混淆,也不要與檢定相混淆。
⒊通常,只把上述定義中的第1步認為是校準。
基本要求
校準應滿足的基本要求如下:
⑴環境條件 校準如在實驗室進行,計量檢測機構,則環境條件應滿足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中要求的溫度、濕度等規定。校準如在現場進行,則環境條件以能滿足儀表現場使用的條件為準。
⑵儀器 作為校準用的標準儀器其誤差限應是被校表誤差限的1/3~1/10。
計量校準響應方面的特性
1.響應特性:在確定條件下激勵與對應響應之間的關系。
2.靈敏度:響應的變化除以對應的激勵變化。它與激勵變化的激勵值可能有關。靈敏度指標是考察傳感器的主要指標之一。
3.鑒別力:使計量校準儀器產生未察覺的響應變化的1大激勵變化,這種激勵變化應緩慢而單調地進行。
4.分辨力:顯示裝置能有效辨別的1小的示值差。對于數字式顯示裝置,是當變化一個末位有效數字跳動一個數字時其示值的變化。對記錄式裝置,分辨力為標尺分度值的一半。
5.死區:不致引起計量校準儀器響應發生變化的激勵雙向變動的1大區間。死區可能與變化的速率有關,死區有時有意地做大些,以防止激勵的微小變化引起響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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