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1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計量認證。”計量認證是針對那些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公正數據時指那些為他人做決定,判斷和裁決的數據,計量檢測校準,它不同于其他檢測數據之處,在于其不僅是具有真實性和科學性,計量檢測中心,還具有法律效力。
計量認證----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對向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技術機構的計量檢定和測試的能力,可靠性和公正性所進行的考核和證明。經計量認證考核合格的技術機構,計量檢測公司,為社會提供的數據具有法律效力,有時也稱實驗室認證。
關于校準使用計量檢定規程的說明:
由于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沒有建立反映供需關系的校準體系,因此也缺少推薦性的校準規范,供社會使用。在目前條件下只得使用國家過去已經頒布的計量檢定規程中所確定的“校準方法”來指導開展校準服務,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安徽計量,一是可以1大程度地減少由于使用方法所帶來的風險;二是不必再花大量的精力去組織編寫“校準規范”。為適應我國校準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計量司正在考慮在今后的幾年中將一部分非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的強制性檢定規程轉為校準規范,以推薦給大家開展校準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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