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和校準方法及方法確認
理解要點:
1.實驗室應按照相關的技術規范或標準,使用適合的方法和程序實施檢測/校準;
方法選擇:
? 國際、區域性或國家標準方法
? 知名技術組織或科學文獻和期刊公布的方法
? 設備生產廠家指1定的方法
? 實驗室制定的經過確認的方法
如果缺少指導書可能影響檢測、校準結果,應制定相應的作業指導書;
2.正確選擇和使用的新方法,方法發生變化應重新確認。確保使用的方法是1新有效的版本;
3.與實驗室工作有關的標準、手冊、指導書應現行有效,便于員工使用;
4.需要時,計量校準檢測檢定,可以采用國際標準,但僅限定委托方的委托檢測;
5.實驗室自行制定的非標準方法,安徽校準檢測,經過確認,校準檢測檢定計量,可以作為資質認定項目,僅限定委托方的委托檢測;
6.檢測或校準方法的偏離須經過有關部門驗證,或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計量校準檢測,被客戶接受和認可,并將該方法偏離進行文件規定;
7.實驗室應有適當的計算和數據轉換處理規定。當采用計算機或自動設備對檢測和校準數據進行采集、處理、記錄、報告、存儲或檢索時,應有數據保護程序。
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或校準方法,可采用國家統一規定也可自行制定。在校準規范中,可規定校準程序、方法、校準周期、校準記錄及標識等方面的要求。檢定的依據是按法定程序審批公布的現行有效的計量檢定規程。通常對計量檢測設備的檢定周期、計量特性、檢定項目、檢定條件、檢定方法及檢定結果等作出規定。計量檢定規程可分為國家計量檢定規程、部門計量檢定規程和地方計量檢定規程三種。這些規程是由國家授權的計量部門統一制定的,任何企業和其他實體是無權制定檢定規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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