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不同
檢定——對測量儀器進行強制性全1面評定,評定計量器具是否符合規定要求,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是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過程。
校準——對照計量標準,評定測量儀器示值的準確性,計量校準檢測中心,同時可將校準結果(修正值或校準因子)用于測量過程中。是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過程。
對象不同
檢定——我國計量法明確規定的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
校準——強制性檢定之外的計量器具。
當測量不確定度比不能達到足夠大時,校準數據的分析確認需考慮測量不確定度的影響。否則,計量校準檢測檢定,存在出錯的可能性,即有可能將原本不合格的儀器設備判定為合格,儀器校準檢測,或將原本合格的儀器設備判定為不合格。如被校準儀器設備示值誤差的絕1對值和示值誤差的不確定度(U)之和在其1大允許誤差范圍內時,即|Δ|≤|MPE|-U,則為合格。如被校準儀器設備示值誤差的絕1對值和示值誤差的不確定度之差超出其1大允許誤差,即|Δ|≥|MPE|+U,宣城校準檢測,則為不合格。如被校準儀器設備示值誤差的絕1對值介于以上兩者之間,即|MPE|-U≤|Δ|≤|MPE|+U,則需采用更高準確度的計量標準重新校準,以降低測量不確定度U,再重新進行分析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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