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定或校準工作結束后,合肥校準檢測,檢定或校準機構出具書面的證書往往需要一個較長的周期,超過設備檢定或校準有效期才收到書面證書的現象時有發生。如何保證在該段時間內設備不備誤用,建議實驗室在實施檢定和校準時充分考慮證書的出具時間,提前計劃和安排,校準檢測檢定計量,避免出現因證書未到導致儀器設備不能使用的現象。某些儀器設備在較長一段時間內不需要使用時,實驗室可對其實行封存管理,實驗室只需要在下次使用該儀器設備前,對其重新進行檢定或校準,計量校準檢測,重新確認即可。這是實驗室降低運行成本的一個方面。
校準的主要依據是組織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制定的《校準規范》,或參照《檢定規程》的要求,在《校準規范》中,組織自行規定校準程序、方法、校準周期、校準記錄及標識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準規范》屬于組織實施校準的指導性文件。校準周期由組織根據使用計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確定。可以進行定期校準,也可以不定期校準,或在使用前校準。校準周期的確定原則應是在盡可能減少測量設備在使用中的風險的同時,維持小的校準費用。可以根據計量器具使用的頻次或風險程度確定校準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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